免費下載GB 3883.12-200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2-200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標準編號:GB 3883.12-2007
中文標準名稱: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英文標準名稱:Safety of hand-held motor-operated electric tools - Part 2: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ncrete vibrators
首次發布日期:1985-11-04
標準狀態:已作廢
代替標準號:GB 3883.12-19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 (插入式振動器) 的專用要求 (可供認證用)
被代替標準號:GB 3883.12-20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廢止時間:2013-05-01
采用國際標準編號:IEC 60745-2-12-200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-12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采用國際標準名稱: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采用程度:IDT
采用國際標準:IEC
語言:簡體中文版,KANE煙氣分析儀英文版
發布日期:2007-01-30
實施日期:2007-09-01
標準類型:安全
標準類別:國家標準
中國標準文獻分類法(中標分類CCS):電工>>電氣設備與器具>>電動工具
國際標準分類法(ICS):機械制造 >>手持工具 >>電動工具
標準頁數:11頁
主管部門:604-2 中國電器工業協會
歸口單位:469-68 全國電動工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
起草單位: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
起草人:李邦協、劉江
標準前言: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。
本部分為GB 3883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》的第二部分之一。GB 3883包括以下部分:
GB 3883.1 手持式、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GB3883.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螺絲刀和沖擊扳手的專用要求
GB 3883.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砂輪機、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的專用要求、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非盤式砂光機和拋光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圓鋸的專用要求
GB3883.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鉆和沖擊電鉆的專用要求
GB 3883.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錘類工具的專用要求
GB3883.8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剪刀和電沖剪的專用要求
GB 3883.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攻絲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0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刨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往復鋸(曲線鋸、刀鋸)的專用要求(曲線鋸、刀鋸)的專用要求
GB3883.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GB3883.1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不易燃液體電噴槍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鏈鋸的專用要求
GB3883.1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修枝剪與電動草剪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 釘釘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1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木銑與修邊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8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石材切割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1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管道疏通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20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捆扎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2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帶鋸的專用要求
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。
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745-2-12:2003 Ed 2.0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》,與等同采用IEC 60745-1:2003 Ed 3.2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》制定的GB 3883.1-2005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》一起使用。
本部分中寫明“適用”的,表示GB 3883.1-2005中的相應條文適用;本部分中寫明“改換”的,則應以本部分中的條文為準;本部分寫明“修改”的,表示GB 3883.1-2005相應條文中的相關內容應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內容為準,而該條文中其他內容仍適用;本部分寫明“增加”的,表示除了符合GB 3883.1-2005的相應條文外,還應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條文。
本部分與IEC 60745-1:2003的差異有:
24.12增加:本條不適用于振動機構設在振動棒內、手持部位不含電動機、電源開關和電纜的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(背負使用的除外)。
本部分代替GB 3883.12-1991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(插入式振動器)的專用要求》。
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電動工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 68)歸口并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劉江、李邦協。
本部分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:
——GB 3883.12-1985;
——GB 3883.12-1991。
本次為第二次修訂。
本部分為GB 3883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》的第二部分之一。GB 3883包括以下部分:
GB 3883.1 手持式、可移式電動工具和園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GB3883.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螺絲刀和沖擊扳手的專用要求
GB 3883.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砂輪機、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的專用要求、拋光機和盤式砂光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非盤式砂光機和拋光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圓鋸的專用要求
GB3883.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鉆和沖擊電鉆的專用要求
GB 3883.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錘類工具的專用要求
GB3883.8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剪刀和電沖剪的專用要求
GB 3883.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攻絲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0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刨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往復鋸(曲線鋸、刀鋸)的專用要求(曲線鋸、刀鋸)的專用要求
GB3883.12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
GB3883.13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不易燃液體電噴槍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4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鏈鋸的專用要求
GB3883.1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修枝剪與電動草剪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6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 釘釘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1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電木銑與修邊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18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石材切割機的專用要求
GB3883.1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管道疏通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20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捆扎機的專用要求
GB 3883.2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:帶鋸的專用要求
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。
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745-2-12:2003 Ed 2.0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》,與等同采用IEC 60745-1:2003 Ed 3.2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》制定的GB 3883.1-2005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》一起使用。
本部分中寫明“適用”的,表示GB 3883.1-2005中的相應條文適用;本部分中寫明“改換”的,則應以本部分中的條文為準;本部分寫明“修改”的,表示GB 3883.1-2005相應條文中的相關內容應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內容為準,而該條文中其他內容仍適用;本部分寫明“增加”的,表示除了符合GB 3883.1-2005的相應條文外,還應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條文。
本部分與IEC 60745-1:2003的差異有:
24.12增加:本條不適用于振動機構設在振動棒內、手持部位不含電動機、電源開關和電纜的插入式混凝土振動器(背負使用的除外)。
本部分代替GB 3883.12-1991《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:混凝土振動器(插入式振動器)的專用要求》。
本標準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電動工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 68)歸口并負責解釋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上海電動工具研究所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劉江、李邦協。
本部分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:
——GB 3883.12-1985;
——GB 3883.12-1991。
本次為第二次修訂。
引用標準:第一部分的這一章適用
標準簡介:除下述條文外,第一部分的這一章適用。 1.1 增加: 本部分適用于混凝土振動器。
標準依據:
中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07年第3號(總第103號)
文件格式:紙質版或者PDF電子版(用Acrobat Reader打開)或Word版本doc格式
點擊免費下載 GB 3883.12-200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混凝土振動器的專用要求.pdf
